尊敬的各级领导 : 您好!我叫李喜超,家住巩义市西村镇西村村九组,男,现年38岁,由于我和贺明现二人都没有正式工作,上有老,下有上学的孩子正在上学,迫于无奈为了生计,于2014年7月,承包了位于巩义市西村镇滹沱村第八村民小组北荒沟一条,租金为38000,租期15年,主要是种植景观林和养殖,来解决生活问题,承包之后于2016年为了生活分别外出打工没有管理,,谁知道就一年的时间,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大的灾难与损失。
此沟是滹沱村二队与八队的临界沟,经由二队队长黄会章与八队队长王志强当着我们的面,已将界限划分开来,于是我们在没有雇用工人的前提下,两人于八月份借钱买来三万多元的水杉树苗,为了节约资金,自己亲手将树苗种植,并加以浇水施肥为了更好的管理又在沟底打了三孔窑洞为临时居住地,这两年经过我们不断地辛勤与管理,这些树苗长势良好。树苗生长也需要过程,眼下也见不了任何的收入,为了维持生计李,贺二人分别出门打工。
2017年5月1日,合伙人贺明现来到沟里查看树苗长势如何,却发现沟内已到满净水剂废渣和铝灰,将我们辛苦种下的树苗毁的一无所有。为了弄清楚这些垃圾是谁所到,贺明现就在一边待到晚上12点多发现了倒废渣的车正往沟里倾倒,当时贺明现开车只拦了一辆车牌号为豫A E9316来倒废渣的车并 随即拨打了110,有西村镇派出所出警,当时有录音录像为证。车司机所诉是西村镇库沱村二小组组长黄会章让倒起沟内,每车分别以50---200元的收费标准,黄会章作为村组领导,为了几个黑心钱公然违反法律。视法律为儿戏,丧失了做人最基本的底线,损人利己,作为村干部领导,真是带头做了一个好榜样。就这样给我们经济上造成了巨大损失。由派出所出面了解情况,黄会章扬言说这事好说好商量,如果我们不识抬举i,他们有的是后台,就是告到北京他也不怕。截只目前没有一个单位和人给我们说这个事,王法何在天理何在。作为受害者难道就没有地申诉了吗?没有老百姓说理的地方了。
2017年五月十六日晚合伙人贺明现再次来到荒沟查看情况,到晚上十一点二十左右,又发现了倒废渣的车辆,又随时拨打了110,这次说啥也不能再让他们走了,不然我们给谁讨说法,我们花了钱,权益没有一点保障,民警到场后调查发现车辆没有牌照是黄标车,随即与六中队联系将车开走,刚出村口又发现了与上次豫AE9316的渣滓车,交警队一并将这些车开到六中队,倒垃圾之事我们只想讨个说法,有关车辆问题要求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净水剂厂的工业废渣有刺鼻的酸气,是不是可以随便乱倒呢,环保部门坐车的回答是,这些废渣不属于危险废物,环保局管不了,我们多次到派出所奔波半月有余,截至目前已有一个月仍然没有任何结果,现在这事没人来管,也没有人帮助我们受害者,致使我们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对于并不富裕的我们,无疑是雪上加霜。如果我们的问题你们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我们将逐级向上申诉。
此致
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
巩义市人民政府
巩义市委
巩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巩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巩义市政法委
说明人;李喜超 贺明现
2017年5月17日
联系电话;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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