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 统计局 科长 张艳红,手机: 15*******75 ,座机:0371-64580877
张艳红作为 网格格长,河洛镇 副局长 吴大勇 13*******78, 天天公务都已经很忙了,哪还有闲暇时光照看企业?
作为一个正科级干部,
2013年利用闲暇 开办 私人企业:巩义市思微科技有限公司 ???????,
经过验证,系同一人。 所以 不要找借口,不是 同一个人了!
巩义 工商部门的 资料 档案 可以 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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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地址在 东方现代城的 锦江国际 办公 ,现在搬到了~
地址:巩义市嵩山路117号6号楼付46号
网址:
如图所示:
巩义市 统计局 科长 张艳红
我大致 网上 查询了 公务员 相关 条文 和 法律 规定,
从相关法律条文来说,不合法。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同时国务院于2007年9月21日常务会议通过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务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这就从法律法规方面对禁止公务员经商办企业作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商政家庭”却普遍存在,即使不是公务员本人为法人代表的企业,也是由公务员配偶或亲人作为法人代表.《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均未对公务员家属或近亲人员经商办企业作禁止性规定.======================================================
希望 有关部门 给予 解释说明,谢谢! 巩义P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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