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荥阳市豫龙镇郝寨村四组将本村97亩可耕地不经村民同意,私下交易,违法出租给郑州市伏牛路居民马新兰,在丈量中贿赂组长郝建保,实际丈量土地107亩,比私下签订协议多出10亩,租赁期限为35年,每亩每年租金为500元。马新兰在这107亩可耕地上,违反耕地使用用途,私自盖起了三层1000多平方米的楼房,全部种植了花树和林木,并修建了水泥路3条,现在土地已不能作为耕地使用。在本次土地确权中,隐瞒不报,不将这107亩土地作为确权对象,严重违反了土地法和相关法规。恳请贵局尽快调查,严惩违法分子,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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