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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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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8-11 10:39: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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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7-8-22 11:29

您好:        本人居住的小区,目前有一名业主疑似患有精神疾病。近一个月内已经在小区内拿着斧子出现两次(伴有挥舞、谩骂),根据其它业主反应,该名男子年约30岁左右。已经两次出现在公共区域使用斧子砍地板、垃圾桶、草坪,并伴有大声的谩骂。暂时无伤人事件发生。但已经成为小区的一个极大不稳定因素。我们业主及其担心自身人身安全。目前物业无处罚权利,警察在无实质性伤害发生时也无法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业主怎么办?该名男子谁来进行监管?有关部门是否可以对其采取强制精神鉴定甚至强制医疗。社区是否应该介入。哪个部门可以对此类情况给与我们帮助?
        请给予恐慌的业主们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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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7-8-15 09:58:52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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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7-8-15 10:05:37 |只看该作者
您好,在现有的相关法规中,我国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以亲属的监护责任为主,实行的是“家庭为主、政府为辅”的模式。建议您向小区所在社区办事处反映,重点关注,加强日常监管。如遇紧急情况,可随时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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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8-17 16:37:06 |只看该作者
郑州公安 发表于 2017-8-15 1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在现有的相关法规中,我国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以亲属的监护责任为主,实行的是“家庭为主、政府为辅” ...

现在的问题就是其家人不认为其精神有问题,且家人并未与该患者居住在一起根本没有监管的行为。难道现在就只能任由其事态发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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