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月光女神网友,您好: 9月22日下发的通知,首先是对今年新招聘教师下步人事手续办理时的几种情况进行了分类,并提醒大家应根据本人具体情况,按照要求和规定程序办理。通知并没有要求新招聘教师必须提供三个证明(行政介绍信、转正定级表、工资转移介绍信),才能办理人事手续。 对于已有工作单位(已过试用期),且用人单位委托当地人才服务机构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的,其档案中应有转正定级材料,转正定级表属档案中的关键要件;工资转移介绍信是调动前后工资关系接续的依据;行政(干部)介绍信是办理调动手续的必需材料。 按照人社厅发【2016】75号第(五)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对于本批新招聘教师,可凭上述材料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