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5底年购买了郑州经开区恒大绿洲项目21号楼2802,当时首付分期,购房期间和置业顾问反复交代手机换号后要及时联系我,防止耽误还款,合同补充留下了两个备用手机号,自购本套房后和置业顾问一直有联系,但是这几天恒大公司给我通知说是我这套房有两笔分期款未有及时还款,违约金达8000多元,这几天我找置业顾问刘婷婷了解情况,她承认未有通知到位,但是一再强调必须让业主承担违约责任,期间该项目营销人员李鑫锋给我联系,也是承认工作失误,但是还是需要我承担违约金。该问题一是置业顾问未尽通知义务,另外业主和贵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原件全在恒大处,业主方未有原件,故业主不清楚什么时候还款、还多少、去哪里还等问题,致使错失时间。
据了解,恒大绿洲项目存在很多这种情况,由于业主电话号码更换未能通知到位的情况,请予以重视。
补充内容 (2017-11-2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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