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位于纬五路经五路西200米,河南日报旁边,我们租这个房子的时候二房东说可以做餐饮,交了1万订金,结果原房东说不能做餐饮,二房东明明知道不能做餐饮,不告诉我们,欺骗我们可以做餐饮,并且我们交订金之前原房东已经告知二房东好多次不能做餐饮,但是二房东从未告知我们,现在1万的订金不退我们,中间联系二房东好多次,二房东都以与原房东协商中为由拖延我们时间,订金拒不退还,报警之后警察说这件事不归他们管,请问相关部门这个事情归谁来管?二房东为河南百兆实业有限公司法人郝华峰,此公司在二手房租赁经营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补充内容 (2018-4-5 11:03):
2018年3月28日支付宝转账方式给郝华峰转了1万订金,在他清楚不能做餐饮的情况下依旧未告知我们,并收了我们的钱
补充内容 (2018-4-5 11:05):
2018年3月31日我们得知不能做餐饮之后,与郝华峰联系,4月2日郝华峰与我们联系说让我们偷偷的做,我们双方未达成一致
补充内容 (2018-4-5 11:09):
从4月2日到4月5日,这期间郝华峰一直以与原房东协商为由拖延时间,4月3日经过双方协商4月4日上午十点之前退还订金,郝华峰单方面拖延到4月5日
补充内容 (2018-4-5 11:10):
4月5日当天,郝华峰拒绝退还1万元订金,当天我们报警警察不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