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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林开发商霸道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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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6 09:25: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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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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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海森林小区现在五证齐全了,但是现在也已经限购了,好多业主因为这个原因无法按照协议政策网签,开发商在五证没有下来之前还承诺对于需要变更名字的要求否认给与一次免费更名机会,但是现在却直接要求再付尾款的50%或者结清才允许更名,还有的业主因为户口问题也需要尾款50%或全款才允许给与保留房产,并且现在也已经通知开始收取违约金。甚至有的业主已经失去耐心去和开发商沟通取消协议要求退回以前交的房款,开发商给与的要求是变回毛坯房并且要得到他们的认可才同于取消协议。

         以下是7月份媒体报道的情况

2013年首付50%购买郑州海森林小区住宅时,杨森(化名)就知道楼盘五证不全,可房子交了3年多,五证仍没办妥,无法网签备案、拿不到房本、无法落户。不仅如此,今年7月初,在五证只拿到三证的情况下,开发商突然通知,业主们需在月底前付清剩余房款,否则,入住3年的房产,“公司将不再保留”。

住了3年多的房子 开发商突然催款

杨森与开发商河南省海森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申请认购协议”显示,2013年5月,业主杨森购买郑州市海森林小区一套89平方米住宅,总房款61万多元。

因为当时该楼盘五证不全,双方约定: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支付认购定金人民币30.9万多元,剩余房款人民币30.8万多元在开发商通知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期限内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支付。

杨森说,开发商在2013年9月30日前如约交付了房屋钥匙,这些年过去了,房子虽然住着,但因为无法网签,没有房产证。今年7月初,杨森和邻居们突然收到开发商短信、公众号、信函通知,要求在7月30日前交齐房款。

一封有开发商落款、盖章的“告业主通知书”写道:由于众所周知的房地产调控,也为了更快办理不动产权证,公司决定海森林项目不再办理银行按揭,未付清房款业主需在2017年7月30日前交齐剩余房款,为感谢广大业主的支持,在2017年7月30日前每提前1日交款奖励补交房款的日千分之零点一,在签合同前有一次免费更名机会,并奖励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如果在前述时间内不能付清剩余的房款,公司将不再保留您的房产,特此通知。

若无法付清尾款 房子会被收回吗?

7月12日下午,记者以业主身份拨打开发商客服电话咨询,对方表示:海森林项目一、二期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建筑)规划许可证已拿到,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目前还没拿到,正在积极办理,今年12月之前能拿到。目前开发商不再与银行合作做按揭,只能由客户补齐房款。

对于“失去购房资格”的担心,对方解释说,可以先暂时等等再网签,也可以通过更名的方式将房屋转卖变现。

7月13日上午,记者和业主们来到河南省海森地产有限公司总部,对于上述基本事实,该公司一位郭姓负责人予以承认。

业主们提出:既然当初协议中写明,剩余房款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就应该按此履行。

他们担心,若在无法网签之时付清余款,对开发商就无任何有效制约手段,日后五证何时办齐、何时网签、何时拿房本都是未知数。

此外,通知中写道:“不能付清剩余的房款,公司将不再保留您的房产。”这一内容让不少业主担心,“入住多年的房子,如果无法付清尾款,会不会被开发商强制收回?”

开发商称遇到资金困难 后续结果月底再决定

上述郭姓负责人向业主们解释:楼盘五证不全这个基本事实,购房之初业主们都已知晓;不少业主交了30%、40%、50%的房款,现在入住已3年多,开发商迟迟收不到尾款,“经济状况非常紧张”。

对于“直接支付尾款”,他解释说,300多户业主目前不具备购房资格,而且“银行贷款、公积金放款太慢了,到那个时候公司很难熬。”

对于业主们“不及时交钱会不会强制收房”的担心,他也未给出肯定答复:“7月30日后会发生什么,我们研究以后再决定。”

负责手续办理的严(音)姓经理补充,房屋已交,再去补齐“五证”手续有很多难处,开发商目前一个证一个证努力去办,也希望业主们能理解。

对此,郑州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才可向民众卖房,银行也会在五证齐全的情况下发放按揭贷款,若购房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购买五证不全房产,后续会产生诸多政策、法律上的风险。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房产法律部李续杰主任律师明确指出,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申请认购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各方都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来源:河南商报)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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