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居民供水自32公里外、经四级提灌把黄河水引入,2018年以前居民水价为3.6元/吨,自2018年元月起,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通知》(豫政[2017]44号)精神,对每吨水收取0.5元水资源费。2018年3月17日竹林镇组织市镇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党员代表、企业代表、居民代表、政府部门负责人等召开听证会,研究决定居民、机关、学校水价为4.6元/吨,得到与会人员的认可,同时居委会代收水费时将小区居民用水损耗计算在内,目前此收费标准不高于周边吃黄河水的居民用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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