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办事处花半里东区12号楼的居民,2年来二楼”七度空间复式酒店“在2楼楼顶保温防水屋面堆放热水机组及大水箱,公然侵占公共区域并拒绝整改! 如今违法设备设施及大水箱存在于楼顶公共区域2年多了,明显违反了2018年1月1日实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法规中的禁止条例(见下附图); 小区物业在酒店装修之初就对其违章行为下了整改通知书(见下附图),但酒店阳奉阴违,致使此违章设备存在了2年多始终未拆除并恢复楼体原貌,因小区物业无执法权,所以将此情况反映给城市管理执法局!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物业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并且依据金水区金政明电(2018)1号文件通知,其中《金水区建筑物楼顶整治工作方案》第五大项第(一)分项内容(见下附图),对违章建筑、违法设备及各种杂物占用占压公共楼顶区域有明确的表述及整治要求,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应及时执法恢复楼顶规划原貌!! 习总书记多次提及要依法施政,同时也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做到政令畅通、上传下达。针对我们小区长期占压楼顶公共区域的违法设备,无论是从河南省人大出台的法律法规方面出发,还是从金水区文件通知精神这方面出发,都应该彻底清除占压公共区域的违法构筑物及违法设备,回复楼顶公共区域的规划原貌,还小区居民一个干净、有序及清静无各种干扰的居住环境!!! 我们小区居民热切盼望城市管理执法局能尽快执法,为民做主!拜托,拜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