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友:
你好,接到你反映的关于“嵩山路菜市场周边停车问题”的批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实地调查,由于嵩山路菜市场附近路段停车位较少,并且农贸市场周边有菜农占道经营,严重影响该路段道路通行。为此,我局交警大队在该路口增派警力,指挥车辆,加强交通秩序管控,重点对发现的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纠。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路沿石以上属于人行道,是不允许机动车停放。
下一步,我局交警大队在工作当中将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维护市区良好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