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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不按照法院民事调解书进行房屋相关手续的办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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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10-30 20:43: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9-11-11 10:56

我因与前妻感情不和,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房屋归我所有。我拿着调解书到房管局办理房租的相关手续,工作人员要求前妻必须到场才能办理,经电话联系,前妻不愿出面,房管局不予办理。我又到法院咨询,法院态度很明确,调解书上面讲的很清楚,房管局应当办理。我多次在两方之间跑趟,至今未果。希望房管局按要求办理房子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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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9-11-1 10:10:25 |只看该作者
您好!由于职能划分变更,离婚析产业务已由我局划归市不动产登记局。建议向市不产登记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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