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美丽乡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农小组【2020】2号),第十条:项目应具备条件中要求“项目申报村两委班子健全、群众基础好,已完成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户厕改造,主干道硬化,达到“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标准。”
近几年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严格按照《郑州市美丽乡村项目管理办法》严格筛选项目村,并按照《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指南》、《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导则》,结合项目村自然地理风貌,历史文化传承,产业发展基础,进行改造建设提升,实现村庄环境优美、乡风文明、产业兴旺、发展高效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