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了解,物业公司是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质价相符、公平公开、合理诚信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物业服务收费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只要征得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就可以涨价,这是物业公司的权利,我科室无权干预。
二、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对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公示。
三、地下室建筑为开发商所有,仓库为开发商设置,物业公司接管时就已经存在,是否违规,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已经超出我科室业务范围。
四、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投诉到处脏乱差的等现象。我科室已要求物业公司继续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打扫,按照合同要求督促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及时进行维保维修;同时我们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与物业使用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减少中间不必要的误会。
五、该小区为商住两用楼,五楼以下为商业,六楼以上为住宅,自来水公司不对六楼以上住宅直接供水,六层以上需要二次加压供水,实行总分表模式收费,自来水公司直接收取总表费用,分表由物业公司向住户收取,物业公司每月会在公示栏中公示水费。若物业使用人对水表准确性存在质疑,可以通过校表的方式确定。
六、关于反映的楼长经常骂业主,保安经常与业主发生冲突,甚至殴打业主,我们建议反映人及时留存证据,若物业公司存在这种行为,建议反映人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七、经了解,该小区1-6层商业为河南捷宏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物业为福建贝斯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非一家公司。关于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哪一个小区涨价,只要物业公司能够满足《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要求,均可以按照市场调价,我科室无权强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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