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泊位PPP特许经营协议
荥阳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8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PPP模式建设停车场,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进行合作,需要结合具体的项目情况以及政府、社会资本双方的需求来决定。新建项目一般采用BOT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与社会资本签订PPP协议,由社会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停车场的设计、投资、建设、拥有、运营和管理,通过运营回收投资和获取利润。在运营期内,投资者拥有停车场的所有权,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后,投资者将停车场移交给政府。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概念是由土耳其总理厄扎尔1984年正式提出的。在我国也有不少成功运用的例子。BOT是指政府授予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某公用基础设施,在规定的特许期限内,私人企业可以向基础设施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来获取投资回报。待特许期满,私人企业将该设施无偿或有偿转交给政府。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请问荥阳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采用的是BOT模式吗?政府与社会资本签订的PPP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获得的特许经营权期限是多少年?项目移交给政府的时间是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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