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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和苑的几点建议(下派单位:郑高新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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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 优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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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8-3 10:56: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时间

7382小时:26分钟

中原网《每天三分钟》网友“笑笑”:高新区锦和苑,经常看到有宠物狗拉的便便,主人不清理。还有自家狗狗不带绳子,小孩害怕的很。唉,能有什么好法子规范他们文明养宠物呢?另外建议在小区一楼的活动区域建一个公共卫生间,有些老人年纪大,再加上身体不便,玩20分钟就得去厕所,这边刚下楼锻炼,一会就得上楼回自己家找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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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8-14 11:03:01 |只看该作者
回复内容:执法大队接到此舆情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研究。针对如何规范锦和苑小区文明养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教育
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居(村)民中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
建议业主委员会联合物业公司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在小区内部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教育。
二.居(村)民广泛参与
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六条 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与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建议召开业主代表会议,制定小区文明养犬规定,张贴于各个单元入口处,请所有业主学习并互相监督。
三.投诉渠道
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养犬人所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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