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被撤销了吗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符合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抽取的样品不得超过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数量。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另行重复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配备率达到98%,在用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检测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并具备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的环境条件。从事相关田间试验和饲养实验动物试验检测的,还应当符合检疫、防疫和环保的要求。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检测的,还应当具备防范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产生危害的条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经费。
根据新闻媒体资料,荥阳市农委高标准建成市级检测中心。投资400多万元高标准建成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配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农残速测仪等90台(套)检测仪器设备,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2012年11月和2016年12月,荥阳市检测中心分别通过了河南省计量和机构“双认证”。在郑州市组织的每年一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比武中,荥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连续7年获得“郑州市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先进集体”,1人被郑州市总工会授予“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人被授予“郑州市技术能手”称号,1人在2013年第二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中,荣获三等奖。
但是2020年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中的12个行政科室、16个二级机构并没有“荥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请荥阳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1、荥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是否已经被主管部门撤销,或者被考核机关撤销、注销其《考核合格证书》?
2、如果荥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依法继续履行检测职责,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什么2020年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中没有列明“荥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3、如果荥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未被撤销,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是否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是否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是否不低于40%?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是否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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