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在2020年8月2日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北 金杯路东(祈福明天香槟苑)售楼处看房认购了一套房子,后来本人发现他们当时销售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会让本人陷入购房风险当中。具体问题: 第一、看房时我明确告知我不是本地户口没有在当地交社保,是没有购房资格的,销售为了达成销售目的承诺可以帮本人落实购房资格问题,收本人2000块钱就行。 第二、他们有首付垫资行为,当时他们宣传就说买这个房子前期只需要交5万块钱就可以正常办房贷签合同,剩下的首付款开发商会帮忙垫上,要和开发商签一个借款协议,只要在交房之前(2022年底)把这部分钱还给开发商就可以。 当时销售人员还明确和本人表示交个意向金锁定房源,后期不买的话钱可以退给我,我也是第一次买房子,对于买房的一些政策和规定并不是很了解,在他们的催促和各种承诺下才交了1万块钱认购了2号楼1单元6层606号房屋。回家后和家人沟通后发现他们上述的行为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商量一致后决定要退房退款,但开发商又反口说本人交的是定金不能退了,无奈之下本人只好向领导求助,帮忙协商一下退回所交钱款,并纠正他们的销售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