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19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父亲在郑州市第7人民医院诊治的医疗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0 20:51: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卫健委

处理时间

2020-11-20 17:41

      我父亲是肾结石,于2020年10月13日到经开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检查,10月14日去住的院,当时安排住的病房是2号病房楼6号病房17床。10月16日做的肾结石手术,早上7:30左右进的手术室,一直到中午12:30左右才做完手术回到病房。一个肾结石手术能做四五个小时,听着都让人害怕,真不知道当时在手术室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10月19日,我父亲肾结石手术后身体恢复的还可以,医生说的是下午可以拔肾上的导尿管。下午的时候,医生去给我父亲拔肾上的导管,在拔出导管的一瞬间,血液从导管拔出的地方直接飚出来了,医生随即赶快止血,在慌忙止血的过程中血液回流到肾脏里面和膀胱里面,造成血栓,情况比较危急,院方经过商议决后定进行二次手术。在二次手术过程中,我父亲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同时手机上显示的实时消费金额已经超过第一次正常做肾结石手术的费用多的多。
      我父亲二次手术下手术台到普通病房后不久,护士就来催着我们让交费,当时应该是已经晚上十点多的样子,当时因为忙其他的事情,没有时间,护士就催了不下三次,说是再不交费就会影响给病人取药……我当时就非常生气和恼火,心想:这第二次手术纯属你们院方医生失误导致,让病人受了这么大的罪,还花了这么多不必要的钱,我没找你们说事都是好的,还像催命一样催我们去交费,太不近人情,实在让人生气。
      10月19日晚上,我父亲痛苦了一夜,这辈子都没受过这么大的罪。10月20日,我父亲慢慢好了一些。截止到10月21日早上,院方也一直没人主动找病人说明情况。10月21日上午,经过询问,找到医患办,去反馈这个情况,他们说要等7个工作日才能给最终结果。
      我父亲10月24日出院后,院方也一直没给我处理结果。10月30日,我主动给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患办打电话,对方说打我电话暂停服务,打我弟弟电话打不通……我真是醉了,我用的好好的电话怎么可能暂停服务,怎么可能都联系不上呢?医患办给我的结果是——我父亲出血是属于正常情况,院方没有责任。我当时听了就非常恼火,人命关天的事,我父亲因为你们的失误流了那么多的血,受了那么大的痛苦,我们又多花了那么多的钱,你们一句“病人出血属于正常情况,院方没有责任”就完事了,我争论了几句,对方态度非常不好。
      因为我对院方给的结果非常不满意,随即打了郑州市卫健委的客服电话,把我父亲的整个情况做了反馈,客服说给我转办,需要3~5个工作日,我等到11月5日还是没结果,给郑州市卫健委客服连打了三个电话,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患办才给我打电话,给的结果仍是“我父亲出血属于正常情况……”我当时非常郁闷,联系卫健委本来是想让帮老百姓解决问题,这忙到最后还是不解决问题。
      鉴于以上,我经过综合慎重考虑,今天(2020年11月10日)发布这个信息,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认真调查此事,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我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院方能给我父亲第二次做手术的费用补偿。我们是贫困户,我母亲已经去世将近20年了,我父亲一个人在家真的很不容易……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0-11-11 10:54:08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为您转办,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20-11-16 17:20:0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接到关于“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投诉件后,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令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及委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核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您投诉件中提到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患办初步处理结果非常不满意,随即打了郑州市卫健委的客服电话(经调取相关电话记录,证实您拨打的是郑州12320卫生健康热线),遂向12320卫生热线核实相关情况,热线表示当日为您及时转办后,收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回复,内容如下:
       一、诊疗经过:
      患者韩某成,男,57岁,于2020年10月14日以“左侧腰腹部疼痛5天”为主诉入院。入院诊断:肾积水伴输尿管结石 高血压。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10月16日行经皮肾镜碎石术,术后给予消炎、抗感染对症支持治疗。10月19日在拔除肾造瘘管后造瘘口出血明显,考虑肾皮质出血导致,遂急诊行介入拴塞血管治疗,因出血形成血凝块导致膀胱填塞,尿管堵塞,遂又行经尿道膀胱血块清除术,术后患者一般情况可,恢复良好,患者于2020年10月23日出院。
      二、纠纷经过:
      2020年10月21日患者儿子(韩某果)来我院医患办,对我院诊疗提出异议,拔管出血造成二次手术导致其费用及给患者身体造成损害,要求医院给予说法。医患办告知患者家属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医院调查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医院意见,如果家属不同意医院意见,还可以通过市医调委、市卫健委、或直接去法院起诉七院。10月26日下午给患者儿子电话联系两次均提示无法接通。10月27日下午与患者另一儿子电话联系两次也无法接通。10月30日患者儿子打来电话询问医院意见,医患办告知该手术损伤小,出血为手术不可避免并发症,术前已在手术知情同意术中告知并且有家属签字,医院整个诊疗过程没有违规,如果家属对医院意见不认可,建议其通过正规法律途径解决该医疗纠纷。患者儿子反复质问医院意见,坚持认为医院有责任,医院没给个说法,并认为医院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医患办再次告知双方意见不一致,家属可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明确责任。
      11月5日,0191xxxx8217机主共3次拨打郑州12320卫生热线电话,第三次来电话务员就来电人“对医院处理结果不满意”问题,告知来电人医疗纠纷四种处理办法。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 发生纠纷时,医患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自愿选择以下任何一种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2)向郑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联系方式:0371—67182759);
     (3)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4)依法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告知反映人,无论使用何种方式反映医疗纠纷,均需通过以上四种途径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鉴于此投诉件医患双方协商无果、市医调委调解无果,请反映人整理相关材料,选择其他两种途径,以得到妥善解决。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7 14:2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