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一江弘城物业联系,得到如下回复:
由于一江弘城小区位于新郑市开发新区,在开发初期申请的用电方式为合表用户,受供电单位委托,电费由管理单位代收代缴。一江弘城与供电公司、供水公司均签有供用水、电合同。关于转供水,郑州市乃至河南省全境,甚至全国高层小区用水涉及二次加压,自来水公司均不直接管理,并不是只有一江弘城存在转供水操作。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企业可代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收费的义务,只是要与相关单位订有委托合同,代为收取水电费,这种前提下,业主应当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一江弘城二期交房时水、电表安装的均是预付费刷卡表具,水表使用模式与低层自来水公司直供用户相同,只是低层用户需到自来水公司或行政服务大厅充卡,高层可以在小区物业客服中心直接充卡。
物业公司设有24小时水电维修值班人员,免费为业主刷水电卡、查询水电表余量,业主也可随时查询水电表余量,只需打一个电话至物业客服中心即可。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问题,因一江弘城在开发初期新能源汽车还未上市,园区内以及停车场开发、建设、设计单位并未设计预留相关电源负荷和接驳点。近几年陆续有业主购买新能源汽车,提出充电需求,物业公司在保证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在业主车位附近其它公用设备电源位置为其提供了电源接驳点。但由于线路长产生损耗大且小区公共用电是按商业电价缴纳,本着谁受益谁买单的原则,本条线路损耗由使用人承担。因损耗不是固定额,需每月计算损耗补差额。最先安装充电桩的车主嫌麻烦,随与物业公司商定按1元1度缴纳电费不再另行计算损耗,后期需安装的我们也向车主推荐了此种模式,均得到了车主的认可。
随着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购买新能源汽车居民的增多,车库大部分公用设备电源及电缆已达到设计最高使用负荷标准,不能再接驳新的用电设备。但只要有居民提出使用需求,条件允许情况下,物业公司仍会在其车位就近为其提供电源接驳点。
至今未接到国家电网来小区为居民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或电表的相关配合通知,不存在不配合行为。居民如向国家电网申请安装汽车充电桩,得到供电局批准,物业公司会全力配合供电局的安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