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留言!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郑政办 〔2020〕55号第一项: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本市市区 (含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市内五区)户籍和在郑稳定就业的非本市市区 户籍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要求:
(一)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付先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新城路惠济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5号窗口咨询办理,或拨打电话63689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