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固定护学岗工作 中共荥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中共郑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教育局于2020年5月21日制定了《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固定护学岗工作规范》,根据调研发现该工作规范在荥阳市域内并未得到严格贯彻执行。中共荥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 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公安局、教育局、荥阳市社会治安巡防大队、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职能部门召开“荥阳市学校周边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荥阳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及时互通护学情况,形成良好的互通互联机制,保障护学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明确职责分工 确保每所学校门口都有公安、巡防、学校、社会护学力量。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常态化护学岗实行“1+N”模式,包括公安机关专职护学岗民警(辅警)、交警人员、特警人员、巡防队员、学校专职保安员、学校值班教师、学生家长、志愿者等。 各护学力量应当准时到岗、按时撤岗,严禁无故缺岗。参勤人员在护学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所有护学力量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同时响应,协调作战,迅速处置。 三、强化督导检查 荥阳市委政法委应当会同公安局、教育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护学岗建设和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在实地督查的同时,辅以视频检查日常护学岗工作,检查、督察结果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部门应当逐级签订护学责任书,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被荥阳市护学岗专项督导组检查发现护学执勤一次脱岗,予以批评警示;两次脱岗,全市通报;三次脱岗,追究执勤人员的纪律责任。对违反护学岗工作纪律或因未能认真履职发生重大案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所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固定护学岗工作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xwzx/tzgg/07/4190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