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我局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查询到您所反映房屋的所在楼幢尚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建议与开发建设单位联系,在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该小区楼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与开发建设单位共同持以下资料至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其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郑州市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2)委托书(原件);(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比对原件);
3、登记原因证明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2)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4、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我局咨询电话 61179808 进行业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