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员你好!
本人居住在管城区凤凰路18号凤仪佳苑小区,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街道办以路长治,统一路两侧外立面以及美化为由,开始对凤凰路两侧居民楼进行外立面改造,我所居住的凤仪佳苑小区临街的1号楼就位列其中。其所谓的改造也就是糊水泥+喷真石漆,把丑化当美化!将好好的釉面砖外立面搞得乌烟瘴气,如同刚建好的毛坯房一般。试问街道两侧是统一了,那跟小区统一了吗?!况且只“改造”三个外立面是何用意?能不能不搞这种面子工程?用这种钱来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不好吗?!我也多次跟相关部门进行写信,给予我的回复对于我来讲就是没回复!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在此期间通过某知名中介机构的鉴定,我所居住且被喷漆“改造”的1号楼相比于同小区同户型同面积的房屋每平方米至少少1000-2000元人民币,因其“改造”造成作为业主的我房屋经济损失达150000-300000余元人民币!这直接触碰到个人乃至小区1号楼全体业主利益!也影响了正常房屋出售价格!该小区虽然是2004年建成交房,但无论是与同期建成小区抑或是后期建成小区相比,整体外立面依旧保持无破损、无开裂、无脱落的完好状态!但就是这样的小区,也在劫难逃如此这般外立面丑化的“改造”。
与此同时,在无法接受外立面被“改造”两年之久后,2021年上半年相关部门又开始进行新一轮的外立面改造,这次改造相比2019年的“改造”审美终于有了质的提升,但却与我所居住小区无关,只因为此次改造只为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破小区!那么问题又来了,将老旧破小区改造的是美轮美奂了,其居民是喜上眉梢了。那我们这一栋被改造成如毛坯房一般的房屋呢?孤零零的鹤立其中?!好好的房子被弄成这样子,换谁都无法接受!简直无语至极!我的诉求很简单,要么恢复原有外立面,要么进行更好的改造!相关部门有责!也必须对其负责!如果相关部门对此置之不理,那我将寻求各种渠道继续督促!追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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