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东风路南阳路217号院住户,今年五月收了一年物业费的物业公司中途跑路,之后院里一直无人打扫看管,8月份左右,垃圾清运都停止了,连续多月垃圾堆满院,蚊蝇漫天飞,院里堆积不下,开始往院门口堆积,院门口就是南阳路边紧邻地铁口旁,个人感觉十分影响市容,而且现处于抗疫期间,这么多垃圾容易滋生细菌病毒,对大家身心健康造成了威胁。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可我们居住的老旧小区,因为没有物业所以无人问管,社区是否应该联络清运垃圾,保障我们有最基本的干净的居住环境!社区称由于之前有一小部分没缴纳物业费的居民闹事,经常砸门堵门,所以把物业清退了,请问为何不处罚闹事砸门堵门的人,反而清退了物业公司?并且没有做善后工作,也没有给交过物业费的业主提前告知,一夜之间物业人去楼空,交过物业费的业主缴纳的都是全年费用,中途没有退回剩余费用,每户按面积不同缴纳一千多元至两千多元不等,(本人缴纳一年物业费加车位管理费共2013元),后由派出所辅导员指定由何树强、姚东京、叶鸿展、祁显强、李晓玲5人组成临时管理小组,该小组目前负责该院的所有事宜,身为小区居民请问是否可以不通过业主投票组成管理小组?以上这五人我们大多数业主连认识都不认识 授权这五人成立管理小组流程是否符合规定?交过物业费但是现在没有物业公司,社区也不闻不问,在这五人现在明显没有作为的情况下,社区是否就可置之不理?经过多方投诉,垃圾清理也只是断断续续时有时无,现在又一个礼拜没有清理了,社区清理垃圾我们欢迎收费定时清理,现在没人管事交清理垃圾的费用都不知道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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