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应当依法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兴华南路、郑上路口向南约二百米路西瀚宇天悦湾小区门口,海立方洗浴会所为了方便自己和来店消费的顾客停车,同时也为防止其他车辆停在门口,私自在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建设经营性停车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擅自占用区域的所有权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海立方洗浴会所圈占区域是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性停车场)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 二、海立方洗浴会所的违法行为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海立方洗浴会所未能征得瀚宇天悦湾小区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三、处理意见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责令海立方洗浴会所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如果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