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 中共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坚持优化协同高效。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力求科学合理、权责一致,科学审慎设置党和国家机构,统筹谋划好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力求有统有分、有主有次,理顺党的领导体系和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之间的领导指挥关系,明确其他各个体系的职责定位,完善党和国家机构布局;力求履职到位、流程通畅,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效率,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应当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完善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地方各级党委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本地区机构编制工作。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归口本级党委组织部门管理,根据授权和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适应党和国家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机构履职需要。编制配备应当符合编制种类、结构和总额等规定。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领导职务名称、层级、数量等规定,领导职务名称应当与机构层级相符合。经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是各部门各单位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实施。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按照相应权限,对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级党委提出问责建议。 一、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本应通过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但是中共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并未通过任何途径公开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更是把“三定”规定视为绝密级事项,拒不通过任何途径向社会公开,甚至各部门各单位除了极少数负责人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也不能知悉本机构的“三定”规定。 这样的恶果是什么呢? 人民群众不知道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定职责是什么,不知道各部门各单位的内设机构有哪些,不知道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在编不在岗、混编混岗、违规借调人员等违规违纪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绝大多数工作人员不能知悉本机构的“三定”规定,因此在日常工作中主要依靠经验主义开展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不知道自己所在机构的法定职责是什么、如何积极有效发挥作用,各部门单位间推诿扯皮问题相当严重。 二、处理意见 中共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应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立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