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民李小锋反映永登铝业有限公司阳城分公司拖欠其工资问题的情况说明
2022年2月7日,我局收到关于市民李小锋反映河南省永登铝业有限公司阳城分公司拖欠八个月工资问题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仲裁院院长王玉洁同志牵头,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李小锋;被投诉单位: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阳城分公司,位于登封市告成镇,法定代表人:刘炎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15902XU。
二、调查情况
2021年11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阳城分公司存在欠薪行为,于当日对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登人社监察询通字(2021)第169号,要求其按要求报送各项材料,该单位逾期未按要求向我单位报送书面材料。
三、处理情况
2021年12月2日,我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登人社劳监令字〔2021〕第078号,要求其限期内整改。2022年2月10日,我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登人社劳监罚先告字〔2022〕第004号。
下一步,我局将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