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81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阳光城丽景公馆物业私自张贴社会广告并长达两年未进行财务公示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6-15 12:21: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中原区房管局

工作时间

4225小时:33分钟

阳光城物业不顾园区品质,在未取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在园区内及单元门内设置多个广告位,从未进行过财务公示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2-6-17 09:27:34 |只看该作者
根据2021年10月1日起实行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章 第六十一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举报受理处置机制.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举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权依法处理前款举报事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属于其他部门和单位职责的,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告知举报人。业主需向社区、街道办事处反映该问题,请反映人向所在社区或办事处就此情况进行反映。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2 16:0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