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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要求,待第三期建设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或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方可报批第四期建设规划。
目前,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已获市政府同意,正在进行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题编制招标准备工作。市资源规划局正在编制《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对我市轨道交通线网布局及相关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待线网规划编制完成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我市将结合财政状况、客流预测结果、项目沿线人口岗位密度和政府负债等相关要素,统筹研究优化调整后相关线路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编制上报第四期建设规划,待批复后尽快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