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们好!
本人于今年2月27日通过河南省润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中介租下二七区大学路街道珍景小区一间房屋,押金620元,租期至今年5月26日。5月25号本人收拾好房子并清缴各项费用后向房管提出退房,房管验收后本人多次询问押金问题,直至31号对方才承诺15日内退还押金。6月15号对方再次推脱说两天内退还,18号又以星期天财务休息为由继续推脱,20号本人再次询问仍无果而终。
租赁合同上明确写出在租赁期满后应退还给承租方,本人在退房时已经清缴各项费用,且房管亲口说明可以办理退房,因此本人并没有任何可以被克扣押金的行为,该公司理应如数退还620元押金,但该公司却无故恶意拖欠押金,希望领导核实并严惩!
(房管手机号:19*******80 微信号:zhao1350086646,昵称:Mr.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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