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承办单位无权随意作出荒谬绝伦的解释 ---司法局人民公仆在指责教训人民吗?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人民群众要求郑州市司法局全面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以引导、示范、提示、辅导、建议、规劝、约谈、回访等非强制方式,依法促使所有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律师事务所招用工作人员(含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学历歧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其他一切就业歧视。各律师事务所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郑州市司法局的人民公仆答复称:对该群众反映律所招聘条件及办理社会保险相关问题及建议,我局已于7月21日依法依规作出明确回复。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律所的监督指导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郑州市市长信箱以回复解决群众具体疑问和合理诉求为主,不宜作为理论研究及法律法规科学性、合理性探讨之平台。再次建议,如该群众有相关律所在人员招聘及社保办理方面违规违法之确切证据,应向相关负责部门投诉或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这就是人民公仆对于人民意见建议的态度吗? 一、人民群众已经建议完全符合郑州市长信箱的受理范围 市长信箱受理范围: 1、对政府政策、决策、重大举措及重大事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咨询; 2、对行政执行方面问题的反映; 3、对行政机关、具有或提供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在工作活动中职务行为方面的反映; 4、对重大灾害、事故、治安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反映; 5、对影响社会基本生产生活公共服务方面问题的反映。 本人提出的建议完全符合市长信箱受理范围,属于对行政机关政策执行方面的意见建议,何错之有?所谓“郑州市市长信箱以回复解决群众具体疑问和合理诉求为主,不宜作为理论研究及法律法规科学性、合理性探讨之平台”,这个是郑州市司法局的错误解释。 郑州市司法局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只有二种选择,采纳或者不予采纳,同时应当说明理由。人民公仆决不能居高临下教训人民“国家主人你错了,你不该通过市长信箱向人民公仆提出意见建议”,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 二、处理建议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应当责成郑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市长信箱办理工作,局长作为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安排政治意识强、群众作风优良、业务能力精湛的中共党员具体负责市长信箱(含12345电话诉求)办理工作。 (二)郑州市长信箱的功能只能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设定,既然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长信箱工作机构予以受理转办,就应当推定群众信件符合市长信箱的受理范围。任何承办单位无权对“人民群众是否适合通过市长信箱提出意见建议”随意作出荒谬绝伦的解释。 (三)如果承办单位认为转办的信件不符合郑州市长信箱的受理范围,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长信箱工作机构提出异议,并详细说明理由,经转送交办单位核实同意后,交还相关材料。坚决杜绝“承办单位对于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既不采纳又不详细说明理由,反而随意指责教训人民群众”的违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