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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私自暴力损毁百姓财产(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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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9-1 11:38: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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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路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22-9-8 17:22

我的车辆停在花园路140号农银大学家属院小区停车场内,8月18日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带领施工队以停车场改造为由将我的车辆用叉车叉到花园路与茂花路主干道上,不仅导致了车辆的损毁而且被交警贴了条,报警之前,一个自称是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如果想维修就去他指定的地方去修,我们提出来去4s店修,这样对谁都公平,他蛮横的称想修就去他指定的地点修,不想修他不管了,8月31日,我们到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室反应此情况,他们称该工作人员不是他们的工作人员,目前事情已经过去两周了北林路街道办事处没有任何人出面来处理这个问题,北林路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一线工作机关,在没有任何施工公告和通知的情况,将老百姓停在小区停车场的车就这样蛮横的拖到花园路主干道,造成车辆损毁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在郑州文明城市复查期间,他们就是这么对待老百姓的,请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的人员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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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9-2 16:55:5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由于花园路交通整治,需将违规停放在社会公共区域的车辆通知劝离,对长期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的机动车,会用叉车拖车拖离该点位。经过多方核实和沟通,施工人员对叉车作业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并积极推动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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