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把所有困难都让教师扛”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截止目前,荥阳市尚未支付2022年9月的教职工工资,有传闻称“打算仅支付60%的工资”,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一、2022年9月的荥阳市教职工工资何时能够支付?是否仅支付60%的工资呢? 二、2022年1月1日起,河南省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领域相关事项,荥阳市财政分担70%、河南省财政分担30%。 如果荥阳市财政确实困难,应当积极向河南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请求转移支付,决不能“把所有困难都让教师扛”,全市教师一旦扛起了六折的工资,教育事业必然陷入更加无底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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