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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依法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点(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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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08:17: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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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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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0 11:32

金水区东风路街道锦华苑社区姜寨北路11号院西门南侧存在一处无证非法经营的废品收购点,长期污染环境、堵塞交通,甚至有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们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取缔。n具体情况如下:n一、影响市容市貌,阻碍交通。该废品回收站的废品往往要存放一段时间,臭味冲天,在流通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收废品的货车经常停靠沿街道路上造成交通阻碍。 n二、易燃易爆堆积,存在安全隐患。废品回收站为违建房屋,消防意识薄弱,没有配备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存在极大隐患。n 三、无证经营,管理不当。废品回收作为特种行业,该废品回收站没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属于违法经营。n此项诉求,将一直向上逐级反映直至该违法窝点被依法取缔为止,并追加投诉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懒政渎职行为。n请在回复中说明此事件办结的时限,并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反馈处理情况。n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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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3-1 15:21:50 |只看该作者
已转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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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3-3-3 16:04:08 |只看该作者
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责令该废品收购站人员对所收废品做到日产日清,同时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影响交通通行。对于其是否具有消防设备和经营许可证,不属于中队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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