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来信收悉,为遗失出生证的新生儿补办出生证,补发机构为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管理机构。
补发出生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
(3)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的报纸原件;
(4)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盖章的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或盖章的原签发记录存根及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
未办理入户手续前申请补发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已办理入户手续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补发出生证须经补发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批准后,补发与原出生证信息完全一致的出生证,加盖出生证补发专用章。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