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情况
枫杨中队接投诉件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垂柳路停车场养犬情况进行检查。2023年10月19日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枫杨中队执法人员前往位于垂柳路玉兰街交叉处的街边停车场和广告产业园停车场进行检查核实,经现场检查并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未发现有违规饲养大型犬只情况。
承办人:冉俊峰13*******43、包慧海18*******61,所在部门:枫杨中队,职务:队员。
处理意见
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枫杨中队将持续加强检查巡查,一经发现该处有遛狗不牵狗绳、养犬未办狗证和饲养大型犬、禁养犬情况,执法人员将依照郑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为周边居民创建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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