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您好!
关于您咨询、反映的政府对学校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落实问题,经与多方部门咨询与核实,高新区相关部门每年都会按时将政府划拨的生均经费补助款拨付给区内各民办学校。发改部门(原物价局)在对学校收费标准进行成本核算时,已将政府补助的该项费用进行冲减处理,即学校每年执行的收费标准是发改部门(原物价局)将补助的生均公用经费扣除后核定批复的收费标准。其目的也是方便居民,避免收费时多收、收完后再退,给家长带来麻烦。综上,高新区民办学校执行的收费标准是经发改部门(原物价局)审批,已经核减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后的费用,因此高新区不存在直接退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