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63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当(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7 06:28: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24-1-16 17:11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当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当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升登记管理水平。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依法向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出具登记通知书,及时制发营业执照。不予当场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接收申请材料凭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补正后,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市场主体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的信息,郑州楼上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为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日期2022年05月25日,住所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115号院1号楼1单元26层2603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永刚。
    郑州楼上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住所为二七区政通路115号院1号楼1单元26层2603号,应当向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结果是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登记,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本案进行深入调查,查明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事实,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立即撤销郑州楼上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市场主体登记,收缴营业执照,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三、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4-1-9 10:42: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了解,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13日现场实地核查发现该企业在其经营场所公示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115号院1号楼1单元26层2603号”,与其实际经营地不符,遂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变更地址至实际经营地;郑州楼上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将注册地变更为郑州市金水区纬三路20号院1号楼2单元1楼西户。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4-1-9 10:57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5 05:34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