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金水区卫生路45号院怡景苑小区3号楼二单元的业主,我们单元上下楼只有一个通道,业主为了方便,电动车一年365天直接停放在一楼门厅,存在极大的消防隐患,前期多次向物业和社区反映(小区物业为自筹物业,责任心不足),反应完之后每次都是发个通知贴个公告,没有真正的有效的解决该问题,政府部门也设置了网格长、消防巡视人员,在小区建设管理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本小区3号楼2单元的电动车消防隐患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南京火灾,警钟长鸣,总书记提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肯请政府领导能重视该问题,制定有效管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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