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存在安全隐患,无人养护管理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县级路长办公室: 《河南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规定,县级总路长应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为县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落实、运行负总责。负责统筹县域内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确定本辖区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明确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责任清单,督促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听取县级、乡级路长的履职汇报等。县级路长应由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或者县处级干部担任,协助县级总路长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工作,在农村公路总路长领导下负责指导县域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机制,提出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保障、考核督查机制,落实人员、资金等要素保障;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完成县级总路长安排的其他事项。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县级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落实县级总路长、县级路长的工作部署,承担县域内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日常管理的责任。制订各级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建立健全路产路权档案,加强巡查督查,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牵头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乡、村两级路长落实工作责任,并定期向县级路长汇报有关情况。乡级路长应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路长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落实县级总路长、县级路长工作要求,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核查考核等机制;按照相关制度和考评标准,督促指导村级路长履行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定期向县级路长办公室和上级路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乡(镇)应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由乡(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充分利用乡镇管养站等现有机构和资源,配备专职农村公路工作人员,负责协助乡级路长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巡查处置、隐患排查、灾毁核查等工作,并上报有关信息;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受理群众反映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村级路长应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助乡级做好辖区内村道的“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落实乡级路长的工作要求,组织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相关工作。村级应设立村级路长办公室,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村干部、村内党员等为主要成员,充分利用村级养护组织、养护室等现有资源,按照上级路长工作部署,统筹保洁员、护路员、护林员等力量,优化完善村级公路管护队伍,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巡查等工作,清除路面垃圾和边沟杂物,及时培护路肩、整修边坡和修剪绿植,发现灾毁、构造物损坏、安全隐患等问题并上报相关路长或管养单位,对于危险路段可紧急设置临时安全设施。 荥阳市乔楼镇域内的农村公路,存在下列严重问题: 1、陈沟村东西干道、陈东组通往中原西路的公路,外侧人行道完全被野草等植被覆盖,行人只能在非机动车道甚至机动车道行走,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野草等植被高达一米以上,枝条已经深入非机动车道,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造成极大的妨碍。 2、陈东组通往中原西路的公路、宋沟组通往中原西路的公路,部分路面存在严重坑槽、塌陷,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县级路长办公室应当责成乔楼镇政府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里程和任务量等实际情况,通过以工代赈、公益岗位、财政补助等方式,组建乡村道管护队伍并进行管理,或通过购买服务,开展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强化落实管理养护人员责任,推动将爱路护路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加强管理养护人员技能培训和养护机具、设备配置,提升管养能力,全面做好乡村道日常养护,加强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小修等工作。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清扫保洁,整治路域环境;加强雨季巡查,及时疏浚排水、填补小型水毁和路基塌陷;冬季组织清扫危险路段路面积雪,维持安全通畅的行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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