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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蔡遂山骗取财政资金案件相关公职人员的处分建议(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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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3 09:17: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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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河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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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蔡遂山骗取财政资金案件相关公职人员的处分建议
荥阳市人民政府:
    蔡遂山于2016年申请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用,通过欺骗手段取得奖励扶助对象资格,2024年8月被依法查处,总计骗取奖励扶助8960元。即使蔡遂山2016年初次申请时侥幸蒙混过关,此后经历了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年的八次年审,仍然可以蒙混过关,这足以证明荥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年审工作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审核、弄虚作假、不负责任问题。
     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职人员存在玩忽职守违法行为,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及副主任、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属于荥阳市人民政府依法任免的干部范围,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给予处分。
    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所属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负责人给予处分。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对所属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科长、副科长给予处分。
     由于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不属于人民政府任免的干部范围,应当移送荥阳市监察委员会给予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给予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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