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部附近的违法行为极其猖獗
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根据调研发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部(建设东路)附近,大量人员在机动车道上拦车,目的是向驾驶员推销所谓“停车场服务”。这种行为严重妨碍道路交通安全,所谓的“停车场服务”实际上是擅自占据人行道设立的非法停车场所。
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应当会同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联合行动,依法打击在机动车道上的一切拦车推销行为,依法取缔擅自占据人行道设立的非法停车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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