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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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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1 12:13: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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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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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对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近十几年以来,槐树洼村全体居民房屋被索河街道办事处、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拆迁,群众被迫流散各地、居无定所,其中少部分困难群众希望在村里临时安置,因此相关部门在槐树洼社区北侧300米处建设了少量临时过渡房屋,安排大约几十户群众暂时居住。荥阳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索河街道办事处槐树洼村委会应当依法加强对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群众反映,这批临时过渡房屋存在严重漏雨、抗风能力较差等重大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对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失职渎职202526日夜间突发大风灾害,荥阳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没有依法采取灾害预警、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等处置措施,导致槐树洼村临时过渡房屋受到严重损坏,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更加恶劣。灾害发生已经超过四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村级组织拒不采取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槐树洼村党支部书记田志杰甚至扬言“这需要群众自己想办法处理,村里不承担任何责任,群众不准去上访”,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一、索河街道办事处、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的法律责任

2018年,索河街道办事处、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强力推进槐树洼整村拆迁,作为甲方与群众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明确承诺“甲方保证乙方按时入住,过渡费及时发放到位”。将近七年过去了,索河街道办事处、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这两个法人严重违反承诺,拒不支付过渡费,拒不安置交付安置房,导致群众四处漂泊、居无定所。

根据初步核实,槐树洼社区北侧300米处临时过渡房屋是村集体为第一批特别困难的群众建设的,第一批群众早已迁入社区安置房,村集体又将临时过渡房屋分配给第二批特别困难的群众居住,索河街道办事处、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应当负责临时过渡房屋的维修、管理责任。

与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专门工作力量,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有关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由此可知,索河街道办事处应当承担征收安置补偿违约责任、突发事件应对等法律责任,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承担征收安置补偿违约责任、协助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等法律责任。

二、荥阳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网络直报或者自动速报。荥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并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管理工作。

三、处理意见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一、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管理工作负责,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网络直报或者自动速报。荥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并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管理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专门工作力量,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有关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应当带领荥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荥阳市民政局局长、乔楼镇人民政府镇长、索河街道办事处主任等人民公仆,立即前往槐树洼村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责成相关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对临时过渡房屋进行保修,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

三、今后出现大风等自然灾害,荥阳市人民政府必须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做好灾害预警、风险调查、善后救助、监督问责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如果荥阳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索河街道办事处、槐树洼村村民委员会公职人员继续消极应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本案将呈报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河南省纪委监委、郑州市纪委监委,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领导干部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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