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新年上班的第一天,8位农民工拿着本报几天前刊发的讨薪案报道走进中原区法院,指名要法院的张怀新法官帮他们讨要工资。
昨天,这事儿就有结果了:欠薪方当场拿出6000元钱,并写下一份保证协议,保证付清剩余欠款。
“不收诉讼费,也没有开庭,一天时间法院就帮我拿到了工资,太好了。”农民工王先生高兴地说。
不收诉讼费,不开庭,仅用一天时间顺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在省法院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中原区法院简化手续,充分运用诉前调解,目的只有一个:尽快让农民工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见2012年1月6日郑州晚报A15版)
经开区颐园小区的施工队如果不去法院诉状要工程款,也不去郑州市建委清欠办反映欠工程款情况!那他们说欠工程款的事就非常诡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