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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勤工路8号碧桂园小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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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21:18: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5-28 09:37

金水区勤工路8号院碧桂园小区住宅楼商用,办公司,当仓库,电梯人货共用,货物堆满公司,火灾隐患严重。不知谁管。网民w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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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5-21 09:11:4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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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5-23 10:08:4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您反应情况属实,该小区有110套房,开办各类公司30余家,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对于居民楼租房办公司的租户,他们并不欢迎。理由是:民房租金相对较低,其支付的水费、电费,与居民相同。但是,商业公司迎来送往人员复杂,给小区保安、消防及公共设施正常运转带来了困难。物业公司只能劝阻、协调,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住宅商用本身不符合规定,但是却普遍存在,在这种现状下,如果商铺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权利主张。通过业委会或居委会纠正商铺的不规范经营行为,通知出租房屋的业主给予商铺相应的监督。
2、业主向工商部门投诉。
3、如果以上两种方式均不奏效,小区商铺又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建议业主收集有力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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