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执法大队收到此督办处理笺后,立即指派犬只管理中队对此问题进行处理,执法人员于5月30日上午赶到网民反映的民安路53号院1号楼非法养犬居民家中,经现场查看并核实,该居民现养有2条无证犬只,养犬人表示,除此2只无证犬外已将其所其它养犬只转移到限养区外处理。鉴于其无证养犬行为已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人员让其学习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并对其违规养犬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令其限期内办理养犬手续或将犬只转移至限养区外处理。
下一步,执法大队将继续督促落实其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养犬手续或将犬只转移出限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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