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乐园物业公司仍无证收取高价物业费对业主停水停电 龙湖双湖大道金秋乐园物业公司在新郑市有关部门限期办理收费许可证,立即恢复对业主正常供水供电的情况下,至今仍没有办理物业收费许可证,并继续不给对物业收费有意见的业主停止续交水电费,业主无法正常生活。望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 物业公司一直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却强行收取1元/平方的高价物业费,经业主投诉,2012年3月12日,物价部门对金秋物业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给予行政警告及责令15日内办理收费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但至今物业公司拒不到有关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对未交物业费的业主停水停电,还扣压为业主办理的房产证。
- 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有“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但不按协议中要求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入住3、4年了,至今没有兑现“免费为入住业主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前期物业管理上承诺2008年完成的小区可视对讲门铃、紧急呼叫、天然气报警等安全设施没有启用;协议约定的每天打扫卫生和清远垃圾变成了每周一次......,服务质量极差。
- 物业公司乱收费,除垃圾清运费以外,违规收取业主的200-300元的装修管理费。
- 物业公司非法垄断小区资源,限制正规的联通、电信等公司在小区安装固定电话、宽带、有限电视,转给私人承包获取非法收益,安装使用收费高、维修服务差,业主反响强烈。
请看新闻部门有关调查报道:
v/b/73205391-2275252025.html
v/b/73205162-2275252025.html
我们的拆求是:
- 立即为所有业主正常供水供电,使业主正常续交水电费。并最终应由供水供电部门直接收取有关费用,不需要物业代管;
- 在没有按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提供相应质量服务的情况下,按物价部门批复的0.38元/平方收费,以前多收取的费用退还业主或折抵后期的物业费;
- 物业公司停止对小区有线电视、电话等资源的垄断,业主自主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业务;
- 物业公司停止对业主的所有乱收费项目;
- 改善物业服务质量,按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
开发商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渴望有关部门迅速介入查处,制止开发商的非法行为,为广大百姓主持公道。
金秋乐园小区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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