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经济房网上转让问题,局领导非常重视,责成相关处室调查了解。现把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滨河花园”是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位于管城回族区紫辰路315号,共建27栋楼,2009年竣工交房装修入住。该小区13、15号楼合同签订日期为2009年。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9号)》第三十七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该经济适用住房于2009年签订买卖合同,到目前为止,还不满五年,不能上市交易。根据(郑政[2011]9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满5年上市交易,须由住房保障机构对政府是否行使优先回购权、购房人差价款缴纳金额出具书面意见。未经出具书面意见的,市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不得办理住房产权转移和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为此,网上叫卖经济适用住房无法律政策依据,也不可能形成事实。如果采取现在交钱入住,5年后再进行过户的方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旦政策有变化不能过户,或单方违约不予过户,都没有法律支持,受害的是当事人。为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买房时一定按政策规定办理,谨防上当受骗。
感谢市民对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办将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宣传和管理的力度,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67883316、67883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