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欣,男,30余岁,住登封市中岳庙。此人带领另外两个同伙,在我家及附近墙壁、门市房数次喷写带有诽谤、侮辱性的文字。给我们全家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干扰,尤其精神上造成严重打击。
2011年9月发生此事后,我们向登封市110报案12次,嵩阳路派出所出警7次,立案6次,至今不仅没有解决,派出所民警却态度一次比一次冷漠,造成犯罪嫌疑人更加猖狂。2012年2月4日,该犯罪团伙又在我家附近墙壁上和别人门市房上、道路地面上大范围喷写。我致电嵩阳路派出所所长后,他说正在调查,未等我说完便挂断电话。又致电登封市公安局王副局长,同样未等说完便挂断。
李海欣一伙在我家周围多次喷写侮辱我家人的文字,使我们全家无法正常生活,若不抓捕犯罪人,我们已难以承受精神打击。希望“心通桥”能关注此事,敦促有关部门早日办结此案,让我们全家过上正常的生活。叩谢!
联系电话:18*******33
|